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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赛场] 阅读中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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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0: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Andrea Saule

我们已经谈论了很多关于终止条款列入fio球员合同的问题,让我们做一些清晰的总结,看是否能够说明问题,似乎微不足道,但它们并非如此。这些意见并不一定准确,仅仅提供一个参考。

这是一些怎样的条款?
简单:如果一个球员想要离开球队,他要为他的单方面中止合同付钱。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摆脱现在的工作,就要放弃一些工资和必须支付罚款”。

之前这些条款只在西班牙存在?
这种条款被用来在西甲协会强制解决球队与球员以及球队之间的问题,他符合欧洲法规并被尊重。

有哪些轰动的案例?
菲戈从巴萨到皇马,罗纳尔多从巴萨到国米,里瓦尔多从拉科鲁尼亚到巴萨…而fio得到梅洛也适用了这个方法。

我要怎么付款?
他就像著名的国际足联的art.17条款:必须是“现金”。当然不是指在一个手提箱里,只是说不可以拖延付款。

科尔维诺要所有fio的合同中球员签订他的目的?
两个。第一,连接和配合所有的球员。第二,当有人想要离开的时候,将他公开化,而不是使用花招压低价格。当然这也避免了俱乐部勒索式的拍卖。

我看到西班牙球员的条款金额非常的高,科尔维诺也打算这样?
将根据市场的价格和球员的年龄以及工资,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错误,因为将意味着每年别的球队以很少的钱带走fio最出色的球员。

在fio谁会受益?
许多人的看法是穆图和弗雷,但是现实是可能是费利佩达拉梅洛,因为他的条款中,科尔维诺只要求了17M的违约金。相同情况的还有库兹马诺维奇和约维迪奇。

但是科尔维诺不是说过fio只出售30岁以上的球员?
他在过去说过,但是他现在改变了看法。困难的经济是很好的理由,去回收资金,而不是耽误时间。

按这介绍,俱乐部会有一部分人离开。
不知道,但是这标志着球员可以自由离开,而不用等到30岁。这好像不是一个好的讯号,如果你相信报纸上那些并不可靠的转会新闻。

其他球队会仿效吗?
不,不是现在。对于一些小球会会适得其反。即使是fio也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假设一下,如果约维迪奇的条款设为15M,而从现在起到赛季末他连连进球,可能会被米兰、拜仁或者皇马买到,看上去科尔维诺利润很大,但是他也可能在短期内被卖到30M。

(END)

看上去这个条款象一种规避市场风险的东西,类似止盈点的设置。套一句话就是“我们在做投资而不是投机”。只是这样的话,球队的建设和连续性怎么保证。
据说解约金最高的是蒙蒂和吉拉的25M,然后是穆图的18M,稍低一点的是弗雷和梅洛,其次是干贝、小妖和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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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新帖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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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4-2 10: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关于我们球员解约金金额的信息来源,以及这个Andrea Saule又是啥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0: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都会订的比球员现有价值要高一些,以保证球队不吃亏
    同样有了这些预期收入,球队更容易在相同位置上寻找替代球员

    比如,梅洛的解约金假设是17M,那么球队现在在MC这个位置上就可以在身价17M以下,期望工资2M以下的人里大范围搜索,一旦梅洛决定转会,那么我们到时会有确定的17M资金来立刻购买一个替代者,而不用动用当年的转会预算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2-2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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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09-4-2 11: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解约金的高低看来很有讲究了,M88的就低了,当然能这样成长的人也是少数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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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4-2 11: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MD。。。把这玩意废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1: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M妖人 于 2009-4-2 10:49 发表
    我想知道关于我们球员解约金金额的信息来源,以及这个Andrea Saule又是啥人?


    球员解约金金额来源是la nazione(全国)报,也是媒体,靠不靠谱不知道,至于该作者…我也不认识= =
    这个条款像是有点“明码实价”的感觉吧。其实象西甲那样设个天文数字多好啊。

    [ 本帖最后由 cris 于 2009-4-2 11:45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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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2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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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4-2 12: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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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4-8-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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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4-2 12: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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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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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4-2 12: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最低违约金坏了许多事儿的。。。
    但是对于德-桑科迪斯这样的情况,违约金似乎也不太管用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3: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太少了吧!!!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2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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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4-2 15: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ris 于 2009-4-2 11:42 发表


    球员解约金金额来源是la nazione(全国)报,也是媒体,靠不靠谱不知道,至于该作者…我也不认识= =
    这个条款像是有点“明码实价”的感觉吧。其实象西甲那样设个天文数字多好啊。


    对球员解约金的估价来自媒体,作者又非某球员经纪人或俱乐部内部人士,准确性太令人怀疑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6: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其他球队用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从我佛带走球员
    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
    我佛肯定在这笔转会上是盈利的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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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4-2 16: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学习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18: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urpleLily 于 2009-4-2 16:03 发表
    要其他球队用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从我佛带走球员
    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
    我佛肯定在这笔转会上是盈利的

    这一点我也赞同,但是我记得买断条款和违约金是两回事情。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9: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年潜 于 2009-4-2 18:21 发表

    这一点我也赞同,但是我记得买断条款和违约金是两回事情。


    买断合同和违约金是两回事。
    买断合同是国际足联规定的,在球员合同还剩一年的情况下,球员可以以两倍的年薪买断自己剩余的合同。因此很多球员在合同还剩两到三年的时候,俱乐部已经开始张罗续约事项了。
    但这个条款最多作为球会之间讨价还价的条件,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例球员买断合同的事情发生。
    很多俱乐部威胁不会允许此类事情发生,否则上告到民事法庭,最终两败俱伤。
    违约金就是我们上面在讨论的那个了。

    比如蒙蒂,假设他的违约金真的是25M,谁想买他,很简单,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而当他的合同只剩一年的时候,他可能只要200万就能够买断自己剩余的合同拍屁股走人。

    要知道如果球员有了离开的想法会在续约的时候千方百计的拖延(反面典型:齐沃),或者以罢训相威胁(没错,伊布)。这些可能就是所谓的为了压低价钱耍花招吧。
    我曾说应该把违约金定为天文数字,现在看来有点一厢情愿了。违约金的设置一定会跟球员的年薪和合同期限成正比,西甲的违约金可以高达1亿是有高薪做支持的(梅西年薪可是800万保底)。不可能只拿100万的球员签1亿的违约金不是(谁脑子被驴踢了这么签)。所以这个违约金其实是对球员和球会双方的限制和保护,不一定是坏事。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28 22:3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4-2 19: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又一个精华~
    不得了啊,LS难道要走认真女路线?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9: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一向认真的,哈罗,请看我认真的双眼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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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4-2 19: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Cris走知性八卦路线了~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8-28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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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4-2 19: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ris 于 2009-4-2 19:45 发表
    = =我一向认真的,哈罗,请看我认真的双眼


    好吧,我承认妳也有认真的一面(虽然大部分时候还是ES和BG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 22: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咋认识这么多mm
    我很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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