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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3-11-23 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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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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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7月12日讯(记者 易友波 邓宇翔)
南环路是自贡市新建的城区环线道路,也是省道S305线的组成部分,沿线两侧绿化景观宜人。但在该线贡井区长土镇的工业开发区段,一座建筑面积千余平方、横占省道绿化带的违章建筑却大煞风景。近日,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该违章建筑存在已久,且在历经工业园区、省道改造等重大工程建设后,不仅没有被拆除,反而在当地政府及多个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不断“扩张”。
现场:农房成为工业园区“飞地” 堵死国企大门
驱车从荣县方向经S305省道进入自贡城区,约一分钟左右便可看到这座与周边格格不入的农房建筑群:两栋垂直相交的楼房和两座并排的瓦房围成了一个三合院,其中四层的小楼与省道路面相距仅两米多,一块“官田茶饮庄”招牌就挂在这上面,而原本沿路宽阔的道路绿化带、人行道到此就被完全拦断。
被拦的还不只绿化带和人行道。在“官田茶饮庄”的正后方,有一个标准厂区,这里是我国功勋地质单位——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下属的汇东起重机厂的新址。有着国企身份的汇东起重机厂是国家建设部塔式起重机定点生产企业。
说起“官田茶饮庄”,汇东起重机厂的干部职工气不打一处来。负责新厂整体搬迁工作的技术科的陈科长介绍,当时厂里是顺应自贡市政府对老厂区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才实施整体搬迁的,并将新址选在了贡井工业开发区。
2006年,汇东起重机厂和开发区签订投资协议,并受让47亩国有土地,其中包括“官田茶饮庄”所处的绿地使用权。按协议约定,开发区须于当年4月底前将土地交付使用,但在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的多次催促下,时至2007年汇东起重机厂才得以进场施工。
此后,汇东起重机厂对拦在厂区大门位置的“官田茶饮庄”,向当地政府提出过多次抗议,但直到新厂建成为止均未得到有效解决。至今,这个功勋国企下属企业的正大门仍被“官田茶饮庄”死死封住。
调查一:拆迁“钉子户”违章建筑 政府遇天价补偿却步
据记者了解,“官田茶饮庄”系原长土镇洞桥村8组村民李某于10年前自建,其后不断改扩建形成。自贡市在此规划设立工业开发区后,该地块被国家依法征回。2003年左右,贡井区政府开始对该地实施动迁。
据时任贡井开发区管委会基层服务处处长的王泽高介绍,当时该地共动迁十余户村民,除因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协议的“官田农家乐”(“官田茶饮庄”原名“官田农家乐”)以外,全部在2005年底前进行了异地自建方式的拆迁。“当时‘官田农家乐’因为养殖有奶牛,是养牛专业户。区上资金上困难,他的要价过高,一直动(意为动迁)不起来。”
当记者问李某当时要价的具体金额时,王泽高摇头表示不便透露,只是说“天文数字,开发区的资金状况相当紧张,无法满足”。但“官田农家乐”提出天价补偿时规模究竟有多大?王泽高称,2005年时,“官田农家乐”仅有两座房。“按照当时的(补偿)政策,算下来顶多10几20万。”贡井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瑞告诉记者。
贡井区城管执法分局曾对“官田农家乐”的合法性进行过调查。经查,2007年之前李某及其女儿自建的房屋仅有383平方米,其中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的只有270平方米。但经过几年的“扩张”,现在的“官田茶饮庄”面积已达1028平方米。其中,468平方米的房屋涉嫌违法建设。而在此之后,“官田农家乐”的动迁就因包括“天价补偿”在内的“多种原因”被迫停止,这个超大规模的违建房一直存在至今,成为了贡井开发区里的唯一“钉子户”。
调查二:同是拆迁 违建与其他农房待遇却有天壤之别
在国家征回开发区土地之前,洞桥村8组、9组原有十余户村民在此居住。2005年底前,十余户村民将自家房屋拆除后在政府规划的安置点异地自建。
记者走访了多户被拆迁的村民。据村民介绍,当时在有关人员的各种方式促进下,村民们才陆续搬离原地。村民们告诉记者,当时政府给他们的拆迁补偿标准并不高,有权属合法手续的住房面积单价从165元到230元不等,村民领到的补偿总款大多在3~5万元。在村民进行自建新房时,因政府指定的安置地较偏,仅人工搬运建材费用多者就达一、两万元,除拆迁补偿外,村民们建好新房大都贴进了几万元。
当记者问及“官田农家乐”当时为什么没有和他们一样被拆迁时,村民大都避而不谈,即使想说都在家人的提醒下瞬时改口。
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基层服务处长的王泽高告诉记者,当时对工业园区实施拆迁实行的是协议补偿拆迁,因为“其他居民户比较单一”,所以进展较顺利。而“官田农家乐”则因涉及到有经营场所和奶牛场,在协议补偿时“无法达成一致”受阻。
曾有传言,当时“官田农家乐”的要价是七位数,相比其他居民户的三五万来说,的确是“天价”。但就明显不合理的漫天要价阻碍国土征用的情况下,难道政府就真的无能为力?
由于政府的“拆迁后遗症”,厂里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运输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无法像其它企业一样在朝向道路开设大门,汇东起重机厂不得不将右侧围墙拆掉开设“偏门”,人车只能通过仅约四米宽的岔道通行。但起重机厂生产的是诸如塔吊等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大多是加长卡车,进出极为不便,加之有坡度,运输车油箱和底盘经常被挂坏。
此外,没有光鲜的大门,让汇东起重机厂这个业内知名厂家的形象也大打折扣。“看上去根本就不像一家正规企业,更谈不上业内知名。”现在遇到有外地商家来厂考察找不到地方时,厂里的人不得以只能说“XX厂对面,从小巷子转弯进来”。而在该厂的网站上,公司概况里的厂区风貌就只有一张被围墙完全围住的楼房,给人一种很另类、很压抑的感觉。“这无疑对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会造成影响。”新厂建设遇到的难题,与他们当初“既响应政府号召又可谋求更大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当地市区领导对此事都很清楚,曾有市领导在视察风貌整治时看到过这个情况,还专门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此事。但据实调查的回复情况上报后,却都没有了下文。
而记者在采访时,贡井区建设、城管及开发区管委会等多个部门对此事均表示知情,而且还向记者证实“官田茶饮庄”确实存在违法改扩建。但大都表示无能为力。而且,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一说到对违法事实为何不进行查处时,所有接受采访者都表示自己是2007年或者以后才接手这个工作的,对之前的情况不是很清楚。
“这个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很复杂,不是哪一个部门能查处得下来的。”记者追问在接手工作后的三四年时间里是否就可以既往不咎时,受访者们又如是说。但也有人表示,只要政府下定决心,也是可以解决的。
记者:你所说的政府是指的哪一级政府?
受访者:当然是区一级政府。
记者:为什么区政府没有下这个决心?
受访者:那就不知道了……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政府下不了这个决心。
记者:是否如传言所述,这个叫做“官田”的农家乐有资深背景。
受访者:据我们了解是没有的。官田是它所在地的小地名。
但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每遇省、市领导到该地视察时,就会有人出面给有关方面打招呼:不要提“官田农家乐”的事。
在贡井区城管执法分局,记者了解到,执法分局也曾想过对“官田农家乐”的违法建筑部分实施强制拆除,但考虑到“只能拆搭建和擅自加层部分,治标不治本”而取消。
贡井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则直接说,不可能为了企业(指汇东起重机厂)而忽视群众(“官田农家乐”)的利益。
调查四:政府反为“钉子户”违建埋单 省道被迫改规划
在一份起重机厂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上,根本靠不上谱的“官田农家乐”却在协议上出现过三次:第四条“乙方同意‘官田农家乐’主体建筑可不拆除”、第六条“甲方于2006年4月底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官田农家乐’附属建筑的拆迁于2006年底前完成)”、第十三条“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官田农家乐’主体建筑暂不拆迁”。
为何政府方面还允许作为村民自建房的“官田农家乐”在土地被国家征回后,还继续存在?有关方面给出的解释依然是“要价太高,无法拆迁”。而“官田农家乐”的养牛圈等附属建筑确实被拆迁,但是在2007年省道扩建之时才被拆除的。
此外,因“官田农家乐”的主体建筑不拆除,协议还约定企业在受让该宗地时,政府给予10万元的减免优惠。据企业方人士透露,当初约定的“暂不拆除”实际上是政府不想出资补偿“官田农家乐”的拆迁,是想等到省道S305线改造时“转移支付”。
作为自贡市政府重点工程的“一环两快”交通建设工程,其中的“一环”就是指省道S305线改造时新建的卫坪镇至艾叶镇的外南环线,即现在的南环路。据了解,自贡市政府当时为推进工程专门成立了工程指挥部,由市领导亲自挂帅。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省道拓宽时,“官田农家乐”又处于了道路的规划范围内,由于种种原因,省道建设不得不修改规划,“中心线为了这个‘官田’让了一两米”、“省道边上的排水管道都是埋在路中间的”。
省道的“让路”,让开发区原来打算“转移支付”的如意算盘落了个空。原来向汇东起重机厂承诺的“暂不拆除,待省道改造时一并拆除”,变成空头支票。
调查五:“官田”违法建筑的扩张之路
2005年,在贡井区对开发区实施动迁时,“官田农家乐”提出上百万的拆迁补偿要求未果,政府为保护其利益也未采取强硬措施,任其成为被国家征地设立的工业园区上的“飞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官田农家乐”开出的要价随着城区房价的快速上扬而成倍“飞涨”。据有关人员透露,“官田农家乐”最近的一次开价已是之前的数倍,而开价“飞涨”的资本则是其违法建筑的不断“扩张”。
据贡井区城管执法分局于2009年9月17日的调查显示,时至2009年,“官田农家乐”的建筑面积已达1028平方米,其中房主李某擅自加层113平方米;2007年初,“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在特殊条件和背景下为了项目推进”同意李某原地改建,以补偿其被拆迁的“厨房及其他建构筑物”,但李某的“厨房”一修竟然修出了一栋面积645平方米的两楼一底的楼房,而2007年3月,“经市、区研究”还为其补办了240平方米的手续;2007年7月,省道改造时以“自拆自建”方式将李某一处50平方米的房屋拆迁,该面积又被纳入了合法面积。据此,城管执法分局得出了“共计468平方米房屋涉嫌违法建设”的调查结论。
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城乡规划确定的道路、绿地等用地的用途;对未取得有关合法手续进行建设的,可处限期拆除或没收实物的处罚。对于不作为的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宗土地2004年前就已被国家征回,且2006年就已出让给汇东起重机厂,而李某的“官田农家乐”也早被认定存在部分违法建筑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竟然在2007年又许可其改扩建,甚至还为其补办了相关手续。
难怪汇东重机厂的员工说,“官田茶饮庄不仅违法硬抗不撤迁,反而强行占地扩建,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采访过程中,多个部门都向记者表示“这只是个个案,不是不拆,只是有一个过程,政府一直注重打造和维系贡井区的良好投资环境”。
记者手记:“拆迁”一词,曾几何时与“暴力”、“强制”等并为一谈。在记者采访的几天时间里,自贡市贡井区政府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有关通知之前就早已实行人性化拆迁,确实让人欣慰。但是,仅仅是针对个例的“人性化拆迁”、纵容违法建筑存在和扩张的“人性化拆迁”、保护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的个人利益的“人性化拆迁”是否真的值得我们欢呼?
为何政府方面还允许作为村民自建房的“官田农家乐”在土地被国家征用后,而且明显占用城市规划绿地的情况下还能继续存在?有关方面给出的解释依然是“要价太高,无法拆迁”。而“官田农家乐”的养牛圈等附属建筑确实被拆迁,但是在2007年省道扩建之时才被拆除的。
[ 本帖最后由 iamwuluqiang 于 2010-7-13 00:1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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