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wuluqiang 发表于 2013-7-17 07:42:31

清华教授:强 奸陪酒女比强 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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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发表微博,评点“李天一案”。他在微博中写道“即便是强奸,强 奸陪酒女也比强 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外,他还认为李天一辩护律师要求大家遵守法律的声明并无不当。言论一出,旋即引发网民一片骂声。数小时内,微博转发数便已超过3万。当晚,易延友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不会删除争议微博。

  易延友的微博认证中注明他为“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此前他发表的微博多为对热门司法案件的评点。

  7月16日下午1点,他发表微博要“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微博中写明了他的3点看法:“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 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 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 奸,强 奸陪酒女也比强 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引发争议的言论主要是微博中最后的补充说明。“即便是强 奸,强 奸陪酒女也比强 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迅速成为当日的争议语句。在该微博的两万余条评论中,大部分网友指责易延友言论不当“最后一句欠扁”,更有部分网民留言辱骂。

  随着众多微博名人的转发,战火逐渐升级。中国政法大学副院长何兵发表微博征询网民对“最后一句”的意见,并呼吁网民理性讨论。时评作家李承鹏则回应称,“这好比城管认为,殴打流动摊贩比侵入店家危害性要小……在中国有这种混账逻辑的人不少,他们带着歧视眼光先于法律判决了一次,还呼吁愤怒的人们要理性。”

  一片骂声中,易延友发表微博称,“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

  当晚,记者电话联系易延友,他表示不会对此事做出回应,“我不回应,也不跟人辩论,我也不删帖,因为我认为我没有错。”

  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评点“强 奸陪酒女也比强 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时称,强 奸罪设立的法理在于犯罪行为触犯社会对性的禁忌,这一点能引起社会恐慌,具有很大危害性,而强 奸一位妓 女则被认为普通人会相对觉得与正常生活无关,社会恐慌对应减弱。因此,现实中法官在强奸案量刑时很可能会因妓女减轻,“如果证据充足,就算是妓 女,也是强 奸。只是强迫的证据不足情况下,妓 女的案子确认相对存在一定难度”。


异世界 发表于 2013-7-17 08:28:07

这个好像那个一直和黄渤拍喜剧片那个人啊,就是那个疯狂的石头里面说:“也,无人驾驶,高科技也”

tiamo_fio 发表于 2013-7-17 09:01:02

一个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时代 经济飞跃道德沦丧 哦不知道自己该说幸福还是该说悲哀

冰封战神 发表于 2013-7-17 09:10:00

WPNMLGB

gabrielfu 发表于 2013-7-17 10:19:59

总有一些脑残的人想博出位出名

老黄叔 发表于 2013-7-17 11:09:45

你妈的个逼,老子就是兽医,专治这种叫兽,快给我捆啦,老子给他煽了就不会乱叫了

大海之南 发表于 2013-7-17 11:37:18

好吧,教授说得对,所以强奸良家妇女要杀头,强奸妓女割JJ就行了,这位教授可以去征求下某未成年人的意见

charlie_727 发表于 2013-7-17 11:47:07

叫兽,长得就像个强 奸犯

曾经的9号 发表于 2013-7-17 14:35:00

:@:@:@

紫心勋章 发表于 2013-7-17 15:07:53

tiamo_fio 发表于 2013-7-17 09:01
一个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时代 经济飞跃道德沦丧 哦不知道自己该说幸福还是该说悲哀

关键现在想“出世”都没什么操作性了,只能忍着

kiefer777 发表于 2013-7-17 15:19:54

:@:@:@

蒙蒙ing 发表于 2013-7-17 15:28:23

强'奸你老母危害性更小'还能满足她的老寄卖'什么狗屁教授'

永远紫百合 发表于 2013-7-17 16:52:40

这些教兽和禽兽已经越来越接近了,因为有你们我们中国才这么多“人才”。可悲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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